今天我們要來談談為什麼要放生,不少人花錢購買人工繁殖,或沒有辦法在野外生存的鳥類去放生,放生以後這些鳥被猛禽或者貓狗吃掉,結果福田沒有種成反而殺生,放生既然是以憐憫的慈悲心來幫助眾生,那麼放生真正意義和放生的方法,是我們在放生以前必須先了解的。
現在我們就恭請聖嚴法師來為我們開示。
我們到那兒放生?如果是魚,有人用鈎釣、網撈;如果是鳥,有人用槍射、網捕。而且今日的魚巿場和鳥店,所售的商品很少是野生的,多半是來自人工繁殖的魚池和鳥園。
那些動物,根本沒有適應自然環境而自求生存的能力,放生,也等於殺生。放小的,被大的吃掉;放大的,就進入餐館的廚灶。而且,鳥類,尤其是魚類,都有牠們生存的習性。
一定的魚類必須生存於一定的水質、水深和水流的環境中;買淡水魚放於大海,買海魚放於淡水,都是大問題。
如果是鳥園繁殖的鳥類,牠們不曾在自然界覓食,便可能甚至不知草叢樹林間的草種樹果等也可以作為食物;如果放之於原野,不是飢餓而死就是被其他動物或鳥類捕食而亡。
在這種情況下,我們是否還需要放生?是否還應該放生?
這確實是非常不幸的事實,自然環境的限制使得放生運動越來越困難。不過,放生的本意在於當下放生的念頭,如希望被放的生物能夠延長壽命;至於能夠延長多久?我們必須盡到研究、考慮和照顧的責任。
比如說,要放鳥類,就先得考慮放什麼鳥、在那兒放、什麼時候放,才比較安全有效;放生魚鱉水族,也當首先研究觀察它們的生態、習性和來源,然後選擇最適當的 時機,放到我們覺得最安全適合的地方。
如果不能求得百分之百的可靠,有百分之五十也不錯,即使今天去放生,明天它們又被抓,也是無可奈何的事。